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0616-112
合肥市加装电梯在提速 以20万元每台标准事后补助
新闻来源: 安徽日报 浏览次数: 613 发布时间: 2023-02-02

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解决居民爬楼烦恼

海棠花园是合肥市庐阳区的一个老小区,平均房龄超过20年,房子基本都是楼梯房。2019年以来,该小区业主陆续启动加装电梯工作,楼梯房变成了电梯房。

“70多岁了,每天拎着菜篮子爬楼真吃不消。”年过七旬的汤瑞勇已经在该小区居住了20多年,他告诉记者,他家住在5楼,以前上下楼梯很不方便,特别是老年人更不方便。加装了电梯以后,再也不用爬楼梯了,出门送孩子、买菜方便多了。据了解,海棠花园小区共有64个单元楼,目前已加装电梯45部。

近年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尤其是中老年住户,因居住在无电梯的楼房中,对加装电梯的愿望更为迫切,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2019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首次列入合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合肥市积极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19年以来,合肥市既有住宅已经加装电梯1166部,居民自筹资金超52243万元,享受财政补助资金11240万元,惠及472个住宅小区、913栋、13674户、40128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

近日,《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加大政策调整力度,规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加装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实施。

特别是新规明确扩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范围,从市内城区拓展到四县一市,以20万元/台的标准予以事后补助。

合肥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王成方表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于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出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此次新规出台是进一步增强加装电梯工程规范性、有序性和高效性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巩固提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惠民成效。

加装电梯有规可依,推进加装工作规范高效实施

哪些既有住宅可以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明确,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范围和计划;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加装电梯由谁来申请?明确加装电梯工作实行“业主自主”原则,加装电梯可以所在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其中,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幢或单元内同意加装电梯的相关业主。为便于操作,规定申请人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申请人可以在本小区、本幢或本单元中推选1名业主代表为代理人,也可以选择原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具有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等作为代理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为兼顾少数人的利益,明确业主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征求本小区、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小区、本幢或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电梯加装项目书面意向书。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得安装。

加装电梯的资金从哪里来?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共同出资的业主协商约定。具体费用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分摊,共同出资解决。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缓解资金筹措难问题,市、县(市、区)(含开发区,下同)两级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如何加强电梯的后续管理?《实施意见》也进一步明确。申请人是加装电梯日常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协商约定1名业主作为电梯日常使用管理者,履行管理义务,其他申请人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未确定日常使用管理者的电梯不得使用。申请人也可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或经协商确定的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电梯安全使用管理义务。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加装的电梯应当纳入物业服务内容。申请人应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协商确定服务费用标准并支付服务费。

打通协商难、审批难等堵点,破解小区居民上楼难题

老房子加装电梯虽然是件好事,但很多小区加装电梯并没有那么顺利,业主意见不统一、加装费用筹措等问题仍是难啃的“硬骨头”。

“加装电梯并不是所有业主都同意,刚开始一二楼的业主就不同意。”汤瑞勇告诉记者,加装电梯,不同楼层有不同诉求,众口难调。“一部电梯装下来要60多万元,政府补贴20万元,剩下的业主按比例分摊。我们通过内部协商,相应地给低楼层的业主一些补贴,社区也积极协调各方矛盾,推动问题解决。”

“老旧小区住户对增设电梯的态度,大体上是高层住户愿望迫切;中层住户需求不强,不愿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而低层住户因顾虑噪音、采光、日照、通风等影响,基本持否定态度。”在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宋晓东看来,要想协调好大家的利益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王成方表示,针对在加梯过程中出现的部分低层住户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因地制宜,扎实做好协调工作。探索引导业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协议补偿、社居委调解等方式,解决因加装电梯对低层通风、采光、日照等造成的影响。

其次,加装电梯,涉及住建、市场监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林园、消防等多个部门,行政审批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同时,还需要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居委协调矛盾、管控安全生产等,还涉及供水、供电、燃气、暖气、通信、网络等管线及其他配套设施的现场踏勘、迁移改造等工作,千头万绪。

“审批设计多个部门,光靠业主跑不过来,而且加装电梯目前没有上位法支撑。为简化审批程序,一般是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查。”宋晓东说。

根据《实施意见》,首先申请人书面向辖区住建部门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辖区住建部门应于书面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市场监管、城管、消防、林园、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有关管线单位等对加装电梯协议及相关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通过联合审查后,申请人应委托设计单位按加建建筑物工程出具设计图纸。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后,报辖区住建部门备案方可施工。

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缓解小区居民上楼难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谋划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鼓励各地持续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善住宅使用功能,解决居民上楼难问题。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加装电梯支持政策,鼓励推进加装电梯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