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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黄山市将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新闻来源: 中国质量报 浏览次数: 1138 发布时间: 2020-04-14

从2020年5月1日起,黄山市将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即根据黄山市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规定,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经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在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所有权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次,用于支付增设电梯建设的个人分摊费用。

此项提取政策的出台,支持了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居住条件改善,提升了相关小区居住品质,增强了缴存职工获得感。我市也成为全省率先出台此政策的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