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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新闻来源: 奥里奥克 浏览次数: 1596 发布时间: 2020-09-27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特征的中小企业。专业化就是专注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精品化就是坚持品质至上,注重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特色化就是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特色产品;创新化就是注重运用新技术,打造新业态,创立新模式。中小企业只有做专才能做精,只有做精才能做久做大做长,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依法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 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 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 有偷、漏税行为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18户,以占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4%的数量,贡献了24%的营业收入和25%的利润,户均主营业务收入2.2亿元,是规上中小工业企业的1.8倍;户均利润总额1438万元,是规上中小工业企业的2倍。全省涌现出19个国家级行业“小巨人”、18个单项冠军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全省创新驱动的主力军。74%的省专精特新企业都是高新技术企业(1937户),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30%;拥有159个“中国驰名商标”,占全省总量的1/2;省专精特新企业共参与、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58项、国家标准956项、行业标准1613项,户均发明专利、科技成果产业化数量达5.7个、6.5个。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全省转型升级的排头兵。省专精特新企业打造安徽工业精品417个,占全省总量的68%;创建省级绿色工厂145个,占全省总量的73%;智能工厂31个,占全省总量的47%;数字化车间176个,占全省总量58%;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05个,占全省总量的44%;设立院士工作站80个,博士工作站209个、省级实验室104个;户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3%,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全省企业上市的领头雁。共有708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各类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其中,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以及境外上市的有44家,新三板上市的有152家。我省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开设“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已累计挂牌企业525家,通过股权质押、银行贷款、定向增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已为257家挂牌企业实现融资26.73亿元,户均融资额1040万元,融资覆盖率近50%,户均融资额和融资覆盖率位居省区域股权市场第一位,居全国领先水平。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程序要求: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认定制 度,实现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信厅网站, 找到企业云办事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 录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按系统引导完成在线填报。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各市、直管 县经信局提出推荐意见,行文报送省经信厅。
(三)省经信厅对各地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 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厅发文认定其为“安徽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国际金融市场持续震荡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安徽省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在内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多难困境“夹击”,企业微观主体承压明显。近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包括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和降低用电、用气、用水、房租成本等,给中小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安徽省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两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给中小企业打了一剂“强心剂”。

 《实施意见》共8个部分、23条,分别从总体要求、方向路径、提升综合实力、加强要素供给、缓解融资难题、促进融通发展、改进服务保障、强化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可以概括为“三个新”

一是内涵新,文件对专精特新发展内涵做了新的阐释,首次提出培育“四个一百”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为我省中小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是目标新,提出到2022年,培育省专精特新企业3000户、专精特新冠军企业400户,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户,壮大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示范群体,成为引领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三是举措新,对专精特新冠军给予奖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直投、融资担保费补贴、“千家百亿”融资计划、鼓励引进发达国家工程师等政策均是首次提出。
《实施意见》一方面对现行政策作了梳理,管用的政策予以保留,难执行的政策作了细化,进一步提升了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性。另一方面,对如何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了新政策:在提升综合实力上,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50万元、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在加强要素供给上,对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在缓解融资难题上,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省专精特新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给予保费补贴。在促进融通发展上,鼓励大型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健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打造一批专业性、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在强化组织协调上,由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和督促指导,统筹利用好现有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有关产业政策资金。

在省市县三级加力支持下,“专精特新”已成为安徽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代名词”和中小企业追求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