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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财政补贴10万元!洛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享受补贴
新闻来源: 大河报· 浏览次数: 1243 发布时间: 2020-04-17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韶萌 通讯员 姚献武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住建局获悉,洛阳出台财政支持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补贴。

洛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拆迁改造计划的4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已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享受电梯补贴的,将不再享受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

据悉,这项补贴采取“事后申领、集中拨付”方式推进。补贴时间有效期为3年,3年期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所安装的电梯办理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间为准。既有住宅财政补贴的标准,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査、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核算情况来确定。其中,中心城区补贴比例为20%,市、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最高每部补贴10万元;各县(市)和吉利区的财政补贴标准按最高每部补贴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