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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2/3业主同意就可以申请
新闻来源: 深圳新闻网 浏览次数: 699 发布时间: 2018-09-06

《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已获市政府原则通过,将于近期印发。《管理规定》明确,今后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资格将放宽,“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申请,且不计收地价,审批程序也将进一步简化。

“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申请加装电梯

过去,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需取得所有业主同意,这也是实施起来最大的难题。因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宽了申请资格、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明确将加装电梯申请资格放宽到“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也就是“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办理加装电梯规划手续,不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暂不计收地价。

审批流程简化

与此同时,《管理规定》还进一步优化审批,将两个阶段的报建审批(建筑设计方案核查、工程规划许可)简化为一个阶段,即业主提交加装电梯施工图和其他资料就可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资金分摊比例有了参考方案

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往往高楼层的业主非常赞同,而低楼层的业主却积极性不高甚至反对,很大原因在于建设资金的分摊难以协调。

市规土委在《管理规定》增加了资金分摊比例参考方案。同时,《管理规定》明确,各区政府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资金补贴政策。

业主加装电梯涉及较为复杂具体的现实问题及利益问题,加装电梯工程需作为建设主体的业主自主协商主导推进,政府部门在加装电梯工作上无法做到大包大揽,而是在政策层面予以支持鼓励,搭建矛盾调解平台,促进业主协商,在建设过程中予以专业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