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0616-112
市场监管总局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6月1日起施行
新闻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 658 发布时间: 2019-02-1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

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保等行为,降低企业施工过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本次调整后的《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原《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修订版)》(国质检特〔2014〕260号)同时作废。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8日

注1: 改变电梯的调速方式是指:如将乘客或载货电梯的交流变极调速系统改变为交流变频变压调速系统;或者改变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调速系统,使其由连续运行型改变为间歇运行型等。

控制方式是指:为响应来自操作装置的信号而对电梯的启动、停止和运行方向进行控制的方式,例如:按钮控制、信号控制以及集选控制(含单台集选控制、两台并联控制和多台群组控制)等。

注2:规格是指:制造单位对产品不同技术参数、性能的标注,如:工作原理、机械性能、结构、部件尺寸、安装位置等。

驱动主机的主要部件是指: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

注3:电梯IC卡系统等身份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密码、磁卡、移动支付、指纹、掌形、面部、虹膜、静脉等。

注4:型号是指:制造单位对产品按照类别、品种并遵循一定规则编制的产品代码。